简言之,EPC是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一种。它们是蕴含关系。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依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主张可行性钻延注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尝试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掌管。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依照过程内容分成: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主张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掌管,是我国目前奉行总承包模式最重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长,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职能、具备使用前提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治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治理)的组合)是国际构筑市场较为通畅的项目支赋予治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奉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定合同,对工程的设计、资料设备供给、施工治理进行全面的掌管。凭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相宜的分包商来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工作。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掌管,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定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治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拥有合同关系。因而,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执行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节造在肯定的领域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幼,获利较为不变。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掌管。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依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主张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尝试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前提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用度和进度掌管。
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蕴含具体的设计工作,并且可能蕴含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动以及整个建设工程执行组织治理的策动和具体工作;Procurement也不是通常意思上的构筑设备资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资料的采购;Construction应译为“建设”,其内容蕴含施工、装置、试车、技术培训等。